結婚領證本是一件開心事,
但如果到了民政局,
工作人員告訴新人,
準新娘已經「結婚5次」,
新郎會作何感想?
但這可冤枉新娘了!
明明沒結婚的黃花大姑娘,
因為莫名其妙的錯誤,
硬是"被結婚"5次!
1年被結婚5次
未婚女子成了5個男子的「妻子」
尚俊俊是駐馬店驛城區一家公司的職員,37歲的她和男朋友王新平經歷了十幾年的愛情長跑後,終於走到了一起。
12月10日上午,尚俊俊和男友王新平一起來到駐馬店市驛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當尚俊俊把身份證遞給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時,卻被告知無法辦理登記手續,經過查詢,尚俊俊竟然和5名男子辦理過結婚登記,並且都處於正常婚姻狀態。
王新平聽到工作人員給出的答覆之後,當場就懵了,他和女友尚俊俊認識十多年來,從沒有見她和其他男子有染,更不可能會登記結婚。王新平當場就提出了質疑:「這是俺倆認識時間長,我對她還是知根知底的,要是給我介紹的女朋友,俺倆肯定在民政局裡當場分手。」
駐馬店公安局:
應該去事發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5次結婚登記信息集中在2004至2005年間,其中2005年不到1個月的時間,有兩個不同的省份出現尚俊俊的結婚登記信息。
尚俊俊告訴記者,2004年到2005年之間,她一直待業在家,並沒有出過遠門,自己的身份證也從未丟失過,和她登記結婚的這5個男人,她也一個都不認識。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駐馬店市驛城區民政局給出的答覆是,尚俊俊的5次登記結婚信息並不是在他們這裡辦理,而且他們也無法查詢到夫妻雙方更加詳細的登記信息,要想徹底弄清楚,只有去這5人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才能查到相關信息。
隨後,尚俊俊又到駐馬店市公安局胡廟派出所進行報案,民警說,他們不予受理,應該去事發當地的公安機關進行報案。
「她」是怎樣變成了「我」
究竟是誰盜用了我的個人信息
12月16日下午3點,記者和尚俊俊及其男友王新平一起來到了安徽省阜陽界首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中顯示,申請人男方名叫尹海龍;提供證件材料一欄中顯示,結婚登記日期為2005年6月23日,最後一欄里還有夫妻雙方的簽字和指紋,並附有一張結婚證照片。在場的工作人員都一致認定,照片上的「尚俊俊」並不是在場的尚俊俊。
工作人員發現,「尚俊俊」當年辦理結婚登記信息時,使用的是15位的第一代身份證,而尚俊俊現在使用的18位二代身份證關聯到了「尚俊俊」的結婚登記信息。
工作人員堅稱兩個尚俊俊是不同的兩個人,極有可能是15位身份證重號導致的,但是他們沒辦法消除掉「尚俊俊「的結婚登記信息。
除了照片不同其他個人信息一模一樣
安徽省界首市公安局:無法立案調查
到底是前15位數字重號,還是另有蹊蹺,尚俊俊又來到了安徽省界首市檔案館。尚俊俊驚訝發現,「尚俊俊「的身份證和戶口本,除了照片不同之外,其他個人信息竟然和自己的信息一摸一樣,就連籍貫也相同。
12月18日上午,尚俊俊帶著從界首市檔案館查詢到的原始資料,再次來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稱,當年的民政內部系統還沒有實行全國聯網,他們看不到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記信息,只要沒在當地登記註冊過,夫妻雙方持身份證和戶口本就能登記結婚。
其中一任"丈夫"死亡
其父親稱「尚俊俊」涉嫌騙婚
假的「尚俊俊「究竟是誰,又為何要冒用她的個人信息與尹海龍登記結婚,根據界首市檔案館查詢到的尹海龍身份證複印件住址,記者隨著尚俊俊來到了安徽省界首市光武鎮關胡行政村。
尹堯村口一位婦女透露,他們村裡確實有一名叫尹海龍的男性青年,但是已經去世四五年了,家裡只剩下他的父親尹相民。
尹相民說,2005年6月份,他曾經托當地媒人給兒子尹海龍介紹媳婦。當時,一名自稱在光武鎮干過活兒的男子,帶著 「尚俊俊「來到尹相民家裡,「那女孩兒說她老家是駐馬店的,那個時候要一萬塊錢,只要給介紹人一萬塊錢,就不讓女孩兒走了。」這名男子自稱是「尚俊俊」的舅舅,家裡條件不是太好,到了結婚的年齡,就想找個人家把姑娘給嫁出去。
看著這登門拜訪的一男一女,尹相民怕遇到騙婚的人,給了錢就有可能找不到人,尹相民提出先讓尹海龍和」尚俊俊「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等拿到結婚證後,再把一萬塊錢彩禮錢交給「尚俊俊」當嫁妝。
那年6月23日下午,尹相民帶著尹海龍和「尚俊俊」一起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並成功領取了結婚證。尹相民一家提出要去一趟駐馬店市上門當面提親,但說完這些話,「尚俊俊」就被自稱是她舅舅的那名男子給帶走了,連一萬塊錢彩禮錢也沒顧得上拿。
擔心:婚姻記錄該咋消除?
事情真相到底如何?
尹相民仔細辨認了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中尹海龍與「尚俊俊」的照片後,確定照片中的女子並不是尚俊俊,「那不是你,她比你臉長。」
尹相民回憶稱,當年的事兒他也覺得很蹊蹺,辦完結婚登記後,「尚俊俊」就沒有了蹤影。由於尹相民並沒有遭受經濟損失,所以也就沒當回事兒,也沒有去報警。但尹相民承諾,如果有人來調查這些事兒,他願意作證,把當年的事情講清楚,不會再讓尚俊俊背黑鍋。
尚俊俊說,目前她最發愁的就是如何去消除其他4個省份的婚姻登記記錄。「光在界首市都消除不了登記記錄,其他省份的我該怎麼辦,萬一要是有人用我的個人信息去騙婚,或者是去詐騙的話,那我不得冤枉死啊。」
律師: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
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表示,我國《婚姻法》列舉了四種無效婚姻的情形,即(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法律只規定了4種婚姻無效的情形,因此,對於冒用身份信息結婚,從法律上來講是有效婚姻。對於婚姻登記身份被冒用,偽造身份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以結婚登記程序存在瑕疵為由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撤銷結婚登記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來源:大象新聞
民政局登記結婚,準新娘竟發現自己有過5任「丈夫」?!其中一人已死亡
結婚領證本是一件開心事,
但如果到了民政局,
工作人員告訴新人,
準新娘已經「結婚5次」,
新郎會作何感想?
但這可冤枉新娘了!
明明沒結婚的黃花大姑娘,
因為莫名其妙的錯誤,
硬是"被結婚"5次!
1年被結婚5次
未婚女子成了5個男子的「妻子」
尚俊俊是駐馬店驛城區一家公司的職員,37歲的她和男朋友王新平經歷了十幾年的愛情長跑後,終於走到了一起。
12月10日上午,尚俊俊和男友王新平一起來到駐馬店市驛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當尚俊俊把身份證遞給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時,卻被告知無法辦理登記手續,經過查詢,尚俊俊竟然和5名男子辦理過結婚登記,並且都處於正常婚姻狀態。
王新平聽到工作人員給出的答覆之後,當場就懵了,他和女友尚俊俊認識十多年來,從沒有見她和其他男子有染,更不可能會登記結婚。王新平當場就提出了質疑:「這是俺倆認識時間長,我對她還是知根知底的,要是給我介紹的女朋友,俺倆肯定在民政局裡當場分手。」
駐馬店公安局:
應該去事發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5次結婚登記信息集中在2004至2005年間,其中2005年不到1個月的時間,有兩個不同的省份出現尚俊俊的結婚登記信息。
尚俊俊告訴記者,2004年到2005年之間,她一直待業在家,並沒有出過遠門,自己的身份證也從未丟失過,和她登記結婚的這5個男人,她也一個都不認識。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駐馬店市驛城區民政局給出的答覆是,尚俊俊的5次登記結婚信息並不是在他們這裡辦理,而且他們也無法查詢到夫妻雙方更加詳細的登記信息,要想徹底弄清楚,只有去這5人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才能查到相關信息。
隨後,尚俊俊又到駐馬店市公安局胡廟派出所進行報案,民警說,他們不予受理,應該去事發當地的公安機關進行報案。
「她」是怎樣變成了「我」
究竟是誰盜用了我的個人信息
12月16日下午3點,記者和尚俊俊及其男友王新平一起來到了安徽省阜陽界首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中顯示,申請人男方名叫尹海龍;提供證件材料一欄中顯示,結婚登記日期為2005年6月23日,最後一欄里還有夫妻雙方的簽字和指紋,並附有一張結婚證照片。在場的工作人員都一致認定,照片上的「尚俊俊」並不是在場的尚俊俊。
工作人員發現,「尚俊俊」當年辦理結婚登記信息時,使用的是15位的第一代身份證,而尚俊俊現在使用的18位二代身份證關聯到了「尚俊俊」的結婚登記信息。
工作人員堅稱兩個尚俊俊是不同的兩個人,極有可能是15位身份證重號導致的,但是他們沒辦法消除掉「尚俊俊「的結婚登記信息。
除了照片不同其他個人信息一模一樣
安徽省界首市公安局:無法立案調查
到底是前15位數字重號,還是另有蹊蹺,尚俊俊又來到了安徽省界首市檔案館。尚俊俊驚訝發現,「尚俊俊「的身份證和戶口本,除了照片不同之外,其他個人信息竟然和自己的信息一摸一樣,就連籍貫也相同。
12月18日上午,尚俊俊帶著從界首市檔案館查詢到的原始資料,再次來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稱,當年的民政內部系統還沒有實行全國聯網,他們看不到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記信息,只要沒在當地登記註冊過,夫妻雙方持身份證和戶口本就能登記結婚。
其中一任"丈夫"死亡
其父親稱「尚俊俊」涉嫌騙婚
假的「尚俊俊「究竟是誰,又為何要冒用她的個人信息與尹海龍登記結婚,根據界首市檔案館查詢到的尹海龍身份證複印件住址,記者隨著尚俊俊來到了安徽省界首市光武鎮關胡行政村。
尹堯村口一位婦女透露,他們村裡確實有一名叫尹海龍的男性青年,但是已經去世四五年了,家裡只剩下他的父親尹相民。
尹相民說,2005年6月份,他曾經托當地媒人給兒子尹海龍介紹媳婦。當時,一名自稱在光武鎮干過活兒的男子,帶著 「尚俊俊「來到尹相民家裡,「那女孩兒說她老家是駐馬店的,那個時候要一萬塊錢,只要給介紹人一萬塊錢,就不讓女孩兒走了。」這名男子自稱是「尚俊俊」的舅舅,家裡條件不是太好,到了結婚的年齡,就想找個人家把姑娘給嫁出去。
看著這登門拜訪的一男一女,尹相民怕遇到騙婚的人,給了錢就有可能找不到人,尹相民提出先讓尹海龍和」尚俊俊「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等拿到結婚證後,再把一萬塊錢彩禮錢交給「尚俊俊」當嫁妝。
那年6月23日下午,尹相民帶著尹海龍和「尚俊俊」一起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並成功領取了結婚證。尹相民一家提出要去一趟駐馬店市上門當面提親,但說完這些話,「尚俊俊」就被自稱是她舅舅的那名男子給帶走了,連一萬塊錢彩禮錢也沒顧得上拿。
擔心:婚姻記錄該咋消除?
事情真相到底如何?
尹相民仔細辨認了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中尹海龍與「尚俊俊」的照片後,確定照片中的女子並不是尚俊俊,「那不是你,她比你臉長。」
尹相民回憶稱,當年的事兒他也覺得很蹊蹺,辦完結婚登記後,「尚俊俊」就沒有了蹤影。由於尹相民並沒有遭受經濟損失,所以也就沒當回事兒,也沒有去報警。但尹相民承諾,如果有人來調查這些事兒,他願意作證,把當年的事情講清楚,不會再讓尚俊俊背黑鍋。
尚俊俊說,目前她最發愁的就是如何去消除其他4個省份的婚姻登記記錄。「光在界首市都消除不了登記記錄,其他省份的我該怎麼辦,萬一要是有人用我的個人信息去騙婚,或者是去詐騙的話,那我不得冤枉死啊。」
律師: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
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表示,我國《婚姻法》列舉了四種無效婚姻的情形,即(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法律只規定了4種婚姻無效的情形,因此,對於冒用身份信息結婚,從法律上來講是有效婚姻。對於婚姻登記身份被冒用,偽造身份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以結婚登記程序存在瑕疵為由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撤銷結婚登記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來源:大象新聞